來自安利盾保安服務有限公司的消息:2010年6月底,在黑龍江省綏化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在上級公安機關的具體指導下,依據《保安服務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公安機關實施保安服務管理條例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精神,以黑龍江省《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保安服務管理條例〉的通知》為指導,堅持社會責任為先的原則,按照整合資本、盤活資源、抓住機遇、率先發展的工作思路,經過深入細致的調查研究,密切結合實際,在保證現有保安員正當權益和有利于企業發展的前提下,綏化市保安企業完成了脫鉤改制工作。經過2年多的努力,改制后的綏化市保安服務總公司已經初步建成了一支素質過硬、服務規范、形象良好、群眾滿意的保安隊伍;年產值由2700萬元增至4300萬元,增幅為59%;保安員平均月工資由790元增至1600元,翻了一番多,保安從業人員由1100人增至1800人,增幅為63.6%;保安員流失率從原來的39%下降到10%,保安隊伍得到了穩定。
深入調研 確定改制思路
綏化市是新型農業城市,下轄一區、三市、六縣。從1989年開始,市、縣兩級公安機關相繼成立了10家保安服務公司,并由公安機關經營管理。初期的10余年,只開展了人力保安和技術防范業務,由于地處不發達的農業地區,有的公司甚至難以維繼。2001年撤地建市后,各公司開始陸續增加了守護押運業務。但是,因為規模小、經營分散、管理不統一等因素,出現了抗風險能力弱、安全系數低、市場競爭能力差、經營成本高等諸多問題,制約了這些公司的發展。
《條例》的頒布施行,給保安服務業帶來了新的發展契機。《條例》明確了“政企分開、管辦分離”的基本原則,使改制工作有了法律依據。綏化市公安局深入學習《條例》、《辦法》和相關的法律法規,充分認識到,原有的管理體制使保安企業缺乏經營自主權、競爭意識淡薄、投資主體單一,無法建立真正意義上的現代企業制度,導致從業者工資待遇低、流失率高,保安服務市場魚龍混雜、良莠不齊、缺乏規范管理,深感保安企業改制勢在必行。
由綏化市公安局牽頭,財政局、國資辦、工商局配合,探索綏化市保安企業脫鉤改制的模式和辦法。針對原有的10家保安服務公司單獨哪家注冊資金也不夠1000萬元的實際情況,在先期調研的基礎上,經過充分論證,確定了保安企業改制原則,即“整合資源,共同發展,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最大化”。并立即制定了《綏化市保安服務公司整合重組工作方案》,采取國有獨資模式,把全市10家保安服務公司進行資產整合重組,組建國有獨資的保安服務總公司,總公司以市保安服務總公司為主體,下設9家非法人分公司;在市、縣兩級公安局成立“保安監督管理委員會”,把原來派到保安服務公司工作的在職民警撤回,分配到監管會或治安管理部門,負責保安監管工作。原有公司的從業人員及設施、裝備由新成立的保安服務公司全部接納。市公安局黨委專題討論并一致通過《綏化市保安服務公司整合重組工作方案》,將保安企業改制的意見向市委、市政府作了詳細匯報,得到市委、市政府領導的支持。市公安局于2010年4月召開了全市深入貫徹落實《條例》工作會議,下發了《綏化市公安局關于深入貫徹落實〈保安服務管理條例〉的通知》,要求市、縣公安局成立“保安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安機關經營的保安企業實行管辦分離,原在保安企業參與經營活動的在職民警全部撤回。
多方協作 穩步有序推進
雖然保安企業脫鉤改制是一項復雜而又艱難的工作,但是,只要有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和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保安企業脫鉤改制工作就能夠有條不紊地順利進行。綏化市公安局依據《條例》、《辦法》等有關規定,按照工作方案,穩步推進,使保安企業脫鉤改制工作進入了實際操作階段。
清產核資。遵照市政府的決定,由國資委牽頭,公安、審計、工商等部門參與組成改制領導小組,并指派審計事務所和資產評估事務所,對全市10家保安服務公司逐一進行了清產核資和資產評估。經過近一個月的緊張工作,完成了全市保安服務公司資產整合重組的第一步。
整合資源。把各縣(市)保安服務公司的資產劃撥到總公司,統一辦理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證。這個階段重點解決四個問題:一是思想認識問題。因為公安機關的資產都是國有資產,公安機關辦的保安服務公司的資產也不例外,不存在誰交給誰的問題。二是各縣(市)擔心資產的所有權層級轉移的問題。市公安局做了耐心細致的解釋工作,明確縣級保安服務公司的資產劃撥到市保安服務總公司是參股性質,產權并沒有改變,只是使用權發生了改變,國資委給縣(市)辦理二級產權證,并依法享有資產收益。解決了縣(市)的保安服務公司注冊資本達不到開辦武裝押運公司基本要求的問題。三是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在紀檢、監察、審計等部門的監督下,采取封賬、審計、評估同步進行,有效防止了由于公司重組、人員變動帶來資產流失的問題。四是為了保證改制期間槍支彈藥不出安全事故,把全市保安押運守護用槍一律收歸縣(市)治安部門所設槍庫統一管理,保安企業隨用隨領,用完即刻交回。
許可注冊。按照省公安廳《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保安服務管理條例〉的通知》要求,經市公安局審核,報省公安廳申領保安服務許可證,辦理工商注冊。在辦理工商注冊這一環節,綏化市采取在原有公司基礎上增加注冊資金、變更法定代表人的辦法,將原綏化市保安服務總公司注冊資本310萬元增加為1005萬元,這樣就簡化了程序,大大縮短了注冊時間。總公司在工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后,各縣、市保安服務公司登報聲明原公司注銷,到期后,重新注冊綏化市保安服務總公司各分公司,相繼在縣(市)工商部門注冊。
綏化市保安服務總公司整合重組的過程,是依據《條例》,實現政企分開、管辦分離的過程,公安機關由“辦保安”轉變為“管保安”。首先,明晰了市國資委對綏化市保安服務總公司資產的所有權和經營管理權,制定了經營目標責任制,企業的資產處置、經營效益盈虧均由國資委管理。其次,市國資委聘任了事業心強、經營管理經驗豐富、能力水平較高的人員擔任總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總經理,總經理聘任的分公司負責人,報國資委批準任命。第三,市、縣公安局成立了“保安監督管理委員會”,市公安局成立隸屬于治安支隊的“保安監管大隊”,縣(市)公安局設立了隸屬于治安大隊的“保安監管中隊”或設專職保安監管人員,具體負責全市保安服務活動的審批、報備,保安從業人員的培訓,保安員資格證的考試、發證,保安服務市場秩序的管理和保安服務依法進行的監管等工作。全市保安監管人員共配備54人,原在保安企業工作的在職民警67名全部撤回公安機關。
依法監管 助力行業發展
通過改制,綏化市保安服務業資源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保安服務公司實現了規模化、集約化經營,提升了企業的抗風險能力、市場競爭能力,有效促進了企業發展,證明了對資源的整合是投資少、見效快,維護保安服務公司持續發展的重要手段。
綏化市公安局在綏化市保安服務總公司完成整合重組后,及時轉變意識觀念,把工作重心轉移到加強保安企業監管、促進保安服務業發展上來,使改制后的保安企業快速步入正規化、規范化、專業化軌道,依法開展保安服務業務。
一是狠抓保安從業單位的規范化建設。督促保安從業單位建立健全統一的制度、紀律和操作規程,實行“十個統一”,即各項內部管理規章制度統一;服務操作規程與質量控制標準統一;財務核算標準統一;收費標準統一;各項經濟計劃指標統一;商業保險統一;服裝、裝備統一;遇有突發事件調度指揮統一;保安培訓基地的培訓內容、考核辦法統一;經營項目統一。
二是組織保安從業單位開展“創建精品崗位,打造優質服務品牌活動”。通過開展崗位文明優質服務競賽,規范保安員崗前培訓、強化崗位技能培訓,增強保安員素質,提高保安服務質量。通過廣泛參與社會管理活動,培養保安員社會責任為先的服務理念。通過創建精品服務崗位、群眾滿意崗位,樹立保安良好形象,提高保安的社會認知程度。打造綏化保安優質服務品牌,提高市場競爭力,形成了靠品牌贏得顧客,靠品牌吸引人才,靠品牌擴大市場,靠品牌創造效益的現代企業發展路子。
三是嚴格審核保安從業單位。按照《條例》要求,對申請建立保安服務公司的單位,嚴格審查,嚴格把關,保證保安從業單位的合法性。
四是對保安從業人員組織統一培訓。把綏化人民警察訓練學校作為全市保安從業人員培訓基地,對全市從事武裝守護押運保安員和初級保安員統一進行了輪訓,經考試合格頒發上崗證,保證了保安隊伍的素質。
五是堅持開展非法保安員的清理工作。對企事業單位、賓館商場、物業小區等自行招用的保安員,逐一進行登記備案,嚴格政審,統一培訓考試后納入保安員正規管理,在原單位從事保安工作,不符合條件的一律清退。
六是充分發揮保安員的輔警作用。在公安機關監管、指導下,保安企業積極參與維護社會穩定、大型活動安保、搶險救援等工作,每一次都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得到各級領導和客戶的好評。2011年,綏化市保安服務總公司被評為“第三屆全國先進保安服務公司”。 |